利用淘宝网资料伪造身份证 骗取他人游戏帐号被处罚

利用淘宝网资料伪造身份证 骗取他人游戏帐号被处罚
   
阅读次数:575   发布时间: 2009-4-4  打印本文

    3月30日,江苏灌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向网络游戏公司传真假身份证骗取他人游戏账号密码、倒卖他人游戏装备谋取非法利益的盗窃案件,被告人翁某在赔偿受害人宋某经济损失、取得宋某谅解后,被灌南县人民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单处罚金3000元。

  翁某系阜宁县一名未婚青年,2008年11月5日晚7时,翁某以自家电脑上网进入“热血传奇”游戏,在该游戏12区看到一个账号为“qqwbli.cq12”的用户,是钻石会员,拥有很多攻防兼备的高档装备,产生盗窃该用户装备交易的念头。翁某利用淘宝网了解到该用户玩家为宋某,即进入搜狐信箱搜索到该用户及共同注册人孙某的基本资料、身份证号。然后在网上伪造了宋某、孙某的身份证。通过网络将伪造的身份证传真到经营该游戏的上海某网络发展有限公司,声称其为“qqwbli.cq12”用户,因密码遗失,申请办理挂失,并找回登陆密码。找回该用户登陆密码后,翁某即利用骗取的密码在游戏里的10区登陆,同时在10区申请注册一个以数字开头的新用户名,并将宋某账户上游戏里的467个“元宝”转入到其新注册的账户。之后,翁某仍以宋某的用户名回到12区,以宋某本人名义将账户上“护身戒指”1枚、“王者之剑、凤天魔甲” 2件、“王者勋章”、“14血饮”、“星王道腰”、“道17+8逍遥扇”、“18+8逍遥扇”、“战神戒指、战神手”等装备和“元宝”501只,总计获得游戏“元宝”1316只。期间正在游戏里厮杀的宋某突然掉线,重新登陆时,系统提示密码错误。宋某通过密码找回方式重新找回密码重新登陆后,发现自己的装备已经被交易,当即到公安机关报案。经侦查,系翁某所为,即将其抓获。翁某对自己的倒卖宋某账户内“元宝”获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鉴定,翁某所窃装备价值人民币1500余元。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翁某主动赔偿了宋某经济损失,取得宋某的谅解。

  灌南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秘密窃取他人网络游戏设备交易获利,价值人民币1500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翁某某是初犯、偶犯,归案后能如实交代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在庭审中又能自愿认罪,且已赔偿了被害人的相关经济损失,故酌情从轻处罚,判处其罚金人民币3000元。一审宣判后,翁某明确表示服从判决。(东方法眼)

本文关键词:网络犯罪


网络编辑:冯绮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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