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我校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喜讯:我校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阅读次数:2475   发布时间: 2006-6-14  打印本文

     10月26日上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在北京隆重举行,中央文明委对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我校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这是我校发展史上至今获得的综合性最高荣誉。全国共有1999个单位获此称号。其中,全国高校共41所获此荣誉。
      我校一直以来,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大力推进群众性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开展社区、部队和周边单位的文明共建活动,发挥自身的优势,促进了地方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也促进了学校自身的建设发展和文明进步,实现了大学文化与城市文明的互动互赢。1999年荣获广东省文明单位称号,成为第一所整建制获此荣誉的广东高校。现在,又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光荣称号。这是社会各界和上级领导对我校工作的肯定,又是对我校进一步做好工作的鞭策和要求。
     正值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学校顺利开展和全校师生员工同心协力迎接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之际,荣誉给我校师生员工带来巨大鼓舞,增添干劲。我校师生员工决心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促进学校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推进地方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建设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更加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做出新贡献。

网络编辑:关天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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